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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海洋工程与技术中心(深圳)博士后招聘简章

浏览: 编辑: 来源: 时间:2019年01月18日 16:00

我校海洋工程与技术中心(深圳)

博士后招聘简章

我校(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项目、教育部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的大学,是中国高校最早发展海洋专业的单位之一。我校深圳研究院是学校在深圳设立的事业法人单位和正式代表机构,目前正在开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基础研究学科布局项目、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用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多个重大科技项目。

为便于与深圳市在海洋环保、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探测技术与装备研究、海洋资源能源勘查与开发、海岸带及海岛礁监测、海洋探测等方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更好的为深圳市海洋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服务,我校(武汉)依托深圳研究院成立我校海洋工程与技术中心(深圳)。根据已有项目需要,现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名。

一、申请条件

1、研究方向:物理海洋学、计算机海洋应用技术、海洋大数据挖掘、海洋探测技术与装备研究、海洋资源能源勘查与开发、海岸带及海岛礁监测、海洋探测等。

2、已获得博士学位三年内或在近期内能顺利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到岗半年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撰写英文学术论文的能力,具有较好计算机应用水平者优先。

4、品学兼优,身体健康,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年龄在35岁以下。

5、具有相关研究工作经历、有突出科研成果者优先。

6、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须确保不能中途退站(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二、岗位职责
  1、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研究任务。

  2、完成合作导师交给的科研任务并独立开展课题研究。

3、协助合作导师或独立申请课题,并协助指导其他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4、协助指导课题组的研究生。

5、合作导师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条件及待遇

1、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研究、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研究用设备。

2、待遇标准按照我校(武汉)《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http://rsc.cug.edu.cn/info/1040/1348.htm)执行(约12万/年),并按深圳虚拟大学园有关规定享受深圳市博士后津贴(约18万/年,每年发放一次)。从事相关研究课题劳务费和津贴,根据工作量和课题进展另计。

3、劳保福利、行政人事关系按照国家对博士后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联系与咨询:
  欢迎有意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精英来函或来电咨询。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科苑南路我校产学研基地大楼9层;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我校(武汉)新教学综合楼A座1906室。

联系单位:我校深圳研究院

联 系 人:董老师

电话:132 1271 4650

邮箱:dongyk@cug.edu.cn

网址:www.cugsz.cn 或cmst@cu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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