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复试结果,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一志愿)公示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初试总分÷500×100×60%+复试成绩×40%
二、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10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4月10日下午5:00前书面向我院院办(东教楼A1803)提出。
1.拟录取情况说明:本次复试期间不进行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参加入学体检。对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政审审核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入围拟录取名单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请于4月10日上午12:00前将书面放弃拟录取声明(含本人签字)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readischen@163.com
三、拟录取手续办理
1、政审表提交:拟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13日前提交《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审查表》,通过邮政EMS投递,已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2、人事档案转档:非应届生须在4月30日前完成档案投递转档,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所有档案均须通过邮政EMS投递。
3、报考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联合培养方向的拟录考生请于4月10日前《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联培招生计划申请承诺书》(含本人手签名)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readischen@163.com。
4、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5、请以上拟录考生3月30日前实名加我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QQ群703826560。
四、联系信息
1.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我校(武汉)东区 学院
2.邮政编码:430074
3.办公电话:027-67886129;联系人:陈老师
4.Email: greadischen@163.com
五、校监察处:027-67884345;校研招办:027-6788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