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4月5日至7日为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6日(星期五)的课调至4月8日(星期日)。为了做好清明节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使广大研究生渡过一个平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假期期间请同学们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及自身安全防范等安全工作,如遇未知短信、电话,有问题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遵纪守法。每位同学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注意网络安全,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理性表达,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不参加非法集会活动。
三、维护宿舍安全。外出锁好宿舍门窗,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注意用电安全,不在宿舍乱拉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违章电器。
四、注意人身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
五、自觉践行“五不”要求。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六、假期离开武汉市的学生应首先向导师(研究生)、班主任(本科生)汇报请假事由,经导师、班主任同意后,向学院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校,返校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依规履行请销假程序者按旷课处理。
七、放假期间,学生社团、班级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旅游;学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需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并办理报批、报备手续。
八、各班级负责人、本科学生会、研究生会成员保持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学院辅导员汇报。
九、学院学工组值班电话:67886138;辅导员崔老师:18062063217;辅导员陈老师13387584762。
特此通知。
学院学工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