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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2017年先进毕业班、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通知

浏览: 编辑: 来源: 时间:2017年05月13日 03:36

学院关于2017年先进毕业班、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通知

 

学院全体本科毕业生:

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根据《我校(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本年度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毕业班评选对象为应届本科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

  • 评选条件
  1. 先进毕业班

学院13级本科班班长组织申报,并上交申报材料。

2、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履行公民义务。精神风貌昂扬向上,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所学专业,追求学术卓越,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实践动手能力强,勤奋好学,大学期间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广泛,审美情趣格调高雅,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

(4)已落实就业去向或已经获得升学(含出国)资格。

(5)获得西部志愿者、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应征入伍、西藏专项等资格的毕业生,以及已取得“营业执照” 的自主创业毕业生,原则上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6)在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者;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不守信用者;未落实就业去向或不能正常毕业者。

三、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3名,录取研究生(含出国)人数不超过总名额的45%。

院级优秀毕业生:6名。

四、评选组织

1、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学院为主实施,在班级申报、推荐基础上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公示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审定后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被评为“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集体和个人,学校行文授予荣誉称号,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在“新生代·学生网”上刊登先进事迹。“先进毕业班”颁发集体荣誉证书、成员纪念品;“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同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3、凡被评为“先进毕业班”的成员和“优秀毕业生”本人,若在离校前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违法行为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

五、材料上报

评选推荐对象详实填写《先进毕业班登记表》(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并附推荐对象的优秀事迹,要求图文并茂,便于通过网站、微信、电子屏等进行宣传。先进毕业班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于5月16日前报学院学工组,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3388066546@qq.com。联系电话:027-67886138。

附件一先进毕业班登记表:http:/storage/app/media/1.docx

附件二优秀毕业生登记表:http:/storage/app/media/2.docx

                                                          学院学工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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